臺海網8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王志超 吳靜婷 顏麗月)以為遇到了真愛,結果卻是“甜蜜陷阱”!漳州龍海男子郭某假借“共同買房”名義,3年間騙走女友128萬元購房款,最終把自己送進監(jiān)獄。
近日,經龍海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郭某因犯詐騙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2000元。
據了解,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郭某認識了被害人蔡某,很快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
2020年9月至2023年1月間,被告人郭某利用感情取得被害人蔡某的信任,以共同出資購房為由,誘騙蔡某先后轉賬購房款、裝修款以及用于答謝開發(fā)商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285000元,并將錢款用于個人消費。
為掩飾其將購房款、裝修款用于個人揮霍,2021年4月28日,郭某通過網購平臺購買偽造的房產公司印章一枚,以及《房屋購買合同》《看房確認書》《收款收據》各一份,并于2023年2月向蔡某出示,以證明其已經購買房屋。
此后,一次偶然的機會,蔡某得知被騙,于是緊急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