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綜合報道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將于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3日搶先赴臺法務部門,針對前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于偵辦京華城案件期間押人取供、偽造筆錄等不正訊問,具狀要求“檢察官評鑒委員會”進行懲戒??挛恼苜|問:“是什么樣的理由,要讓你們集體偏離正當法律程序來對付我,到底是為什么?”
隨后,柯文哲具狀向“檢評會”聲請檢察官評鑒,要求懲戒偵辦京華城案的林俊言,且應同懲戒決議移送臺司法機構職務法庭處分免職,檢察長王俊力、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協(xié)辦案件的檢察官郭建鈺和姜長志等人都有違失,應并同評鑒。“檢評會”派員出面接下書狀,柯文哲等人隨即離去,過程平和。
“檢評會”是依據(jù)“法官法”設立的專業(yè)外部監(jiān)督機構,專責調(diào)查檢察官是否有辦案怠惰、行為不檢或違反倫理等不適任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