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2日訊 根據(jù)廈門市湖里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近日發(fā)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廈湖城綜罰〔2025〕49號)顯示,因明確案涉建設行為“未辦理相關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屬于竣工驗收后的擅自改建事項,且涉及增加建筑面積增加建筑面積和計容面積,屬于‘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情形,對廈門國際石材中心運營有限公司、廈門瑞豐五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柒拾肆萬零貳佰捌拾肆元柒角玖分(¥7402847.96*10%=¥740284.79)。

(臺海網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