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斗成
舉報的手段從來不是問題,問題只是舉報的效果。
呵護美麗家園,市民舉報也是為自己著想,所以只要回應積極,市民的舉報必然踴躍。然而某些城市投入天價資金治理都難見起色,連媒體監(jiān)督也會遭遇“踢皮球”,何況普通百姓?
本身來講,河流縱橫交錯、相互影響,治理是個系統(tǒng)工程,應當有全盤意識,甚至解決上下游跨界污染問題,否則即使舉報了,也可能是又一輪的踢皮球。
只有環(huán)保執(zhí)法的剛性釋放出來,管得住污染的源頭,方能讓公眾享受到治水的成果。否則,公眾的舉報渠道再順暢,也可能被耗盡原有的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