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榮
踩著輪胎齊腰高的獨輪車在馬路上穿梭往返,的確很拉風,但同樣很危險。近日,集美區(qū)銀亭路居民向?qū)?a target="_blank">新聞熱線反映,一名年輕男子經(jīng)常腳踩獨輪車,在車水馬龍的鬧市區(qū)“耍雜技”。(9月2日《海峽導報》)
腳踩獨輪車在車流中“飄過”,很酷但是很嚇人。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年來,各種五花八門的“車輛”多了起來。比如這里的獨輪車,再比如平衡車、滑板車,甚至還有大號的玩具車,有的是運動工具,有的是玩具,唯獨不是可以上路的交通工具。但有些人可不管,只要我能開到馬路上,管你是不是交通工具,甚至還覺得與眾不同,更顯拉風!
對此我們須高度關(guān)注。一方面交警要強化監(jiān)管,必要時堅決祭出罰則。另一方面大家要認識到其危險性,及時舉報。而當事人更需增強安全意識,畢竟馬路決非“耍酷”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