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的一輛小客車,近日因車主將兩瓶礦泉水隨手放在儀表盤上的防滑墊上而起火,擋風玻璃當場碎裂,所幸沒有人員傷亡。專家提醒,夏天氣溫高,像眼鏡、香水、罐裝噴霧等物品都能因太陽照射引發(fā)火災,民眾要格外小心。
天氣炎熱 瓶裝水引發(fā)汽車起火

駕駛座前方燒了一圈黑,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wǎng)狀,車子內部更驚悚,膠條都已經溶解。這起火燒車事件發(fā)生在臺中市北屯區(qū),清晨5點多,駕駛下班后將車子停放在路邊,沒想到下班前的這個動作導致慘痛結果。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停好車之后,車主隨手將兩瓶裝有水的寶特瓶及數(shù)張的發(fā)票放置在儀表板上面的防滑墊上,沒想到卻意外引發(fā)火燒車。”


根據(jù)車場技師判斷,當時光線從車窗進入車內后,透過水瓶邊緣將光點聚焦到防滑墊上,一般來說,正中午熄火的車內密閉空間溫度會有將近70度,經過折射聚焦后,溫度最高升到120度,加上防滑墊的燃點低,以及發(fā)票助燃,于是便起火燃燒。不止水瓶,眼鏡,打火機,也都不能隨意丟在儀表板上,不然很可能會燒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