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在美失蹤的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
排除DNA和血清證據(jù)?辯方動議遭否決
2018年8月24日,辯方律師向法庭提交了排除DNA和血清測試結(jié)果,并質(zhì)疑測試可靠性的動議,檢方針對辯方的動議作出答復,法庭于2019年2月11日舉行關于此事的聽證,當庭否決了辯方動議,并于當?shù)貢r間2月15日作出文字裁決。
法庭指出:警方使用的DNA檢測程序在美國至少有43個實驗室使用,包括軍方,出現(xiàn)失誤的可能性極低。該DNA檢測技術經(jīng)過諸多研究證實和審核,可靠性很高,每個法庭都接受DNA測試的證據(jù)。
血清檢測經(jīng)聽證時專家證明是普遍采用、經(jīng)過同行評審、未出現(xiàn)過錯誤的方法。
“DNA和血清檢測是刑事偵查中常用而且準確獲取證據(jù)的手段。在DNA和血清檢測得到使用的幾十年里,破案的準確率大幅提高,因此美國所有法庭都采納DNA和血清檢測證據(jù)。”王志東律師表示。
警犬和訓犬警察可信
此外,辯方于2018年8月24日,向法庭提交了排除關于警犬搜尋尸體的專家證言動議,質(zhì)疑警犬搜尋尸體的可靠性,并在聽證時搬出己方的專家證人作證,認為該警犬受過多種氣味搜尋的訓練,可能混淆尸體氣味或者其他氣味;另外,衛(wèi)生間中經(jīng)常因為各種原因留下人體組織,被警犬誤認為是尸體味道。辯方專家還認為,該警犬訓練沒有使用特定方式,有誤判的可能。
法庭在聽取雙方證言后認為,警犬和訓犬警察的證據(jù)是可信的,該案件中的警犬長期受過搜
尋尸體的訓練,訓練期間準確率高,在這一案件的搜尋之前又接受了相關訓練,因此法庭駁回辯方此部分動議并且裁定該警員可以作證。而另一警察的警犬沒有發(fā)出警覺,因此與本案無關,辯方要求排除第二警察證言的部分動議被批準。
對此,王志東律師指出,警犬搜查也是刑事偵查中的常用手段之一。辯方聘請了專家參與聽證,也沒能達到企圖,唯一被排除的內(nèi)容與本案無關,不會影響案件進展。
王志東律師表示,辯方阻撓審判的企圖再次遭到挫敗,對檢方有利的證據(jù)鏈正在形成。隨著審判臨近,辯方不會善罷甘休,雙方的斗爭還會更加激烈地繼續(xù)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