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泉州網約車管理細則去年11月開始施行
《泉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于去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根據(jù)《細則》,網約車車輛價格不得低于15萬元;如果是二手車進入網約車市場,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記注冊之日起不得超過3年;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的,退出網約車經營。
想當網約車司機,要滿足有3年以上駕齡,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等條件。
《細則》指出,網約車經營者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線上服務能力由福建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線下服務能力應當符合這樣的條件——在本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并具備投訴處理、駕駛員培訓、網絡監(jiān)控等本地化服務管理能力。如果法人企業(yè)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外的,應設立在本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分支機構。此外,網約車經營者需取得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經營區(qū)域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經營期限不高于4年,到期后可換證。
2月14日,神州優(yōu)車(福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總經理黃鋒毅領到了市交通委發(fā)放的首張網約車經營許可證,成為泉州市首家獲得合法營運資質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該公司在泉州有車輛200多部,駕駛員300多人,分散于中心市區(qū)、晉江、石獅、惠安等區(qū)域。(記者 王金植 通訊員 黃彧瑩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