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先生今后不必再辦理到期換證業(yè)務
臺海網5月17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今年42歲的蘇先生,辦出了泉州第一本“長期駕駛證”,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昨日,家住安溪鳳城鎮(zhèn)的蘇先生到安溪交警大隊車管所拿到換好的新駕駛證,駕駛證的有效期一欄標注著“2018-05-15至長期”。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表示,蘇先生的這本新證,是泉州地區(qū)第一本“長期”駕駛證,此前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將有效期辦理成“至2048年”,但很快系統(tǒng)出現數據異常,后經泉州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提醒才發(fā)現蘇先生符合辦理“長期”駕駛證的條件。
工作人員解釋,根據公安部第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駕駛證有效期可分為6年、10年、長期,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fā)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fā)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記者了解到,蘇先生于2002年取得準駕車型為“C1E”的駕駛證,在16年的駕駛期間,雖然有一些交通違法違章,但從未在一個記分周期(即一年)內被扣滿12分過。至于能辦到第一本“長期”駕駛證,他表示比較意外。
工作人員介紹,領取“長期駕駛證”的駕駛員,不必再辦理到期換證業(yè)務,但在滿70周歲(含)后,每年需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原文鏈接: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18-05/17/content_5818483.htm
原文標題:過去10年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 42歲老司機辦出泉州首本長期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