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5日訊 據泉州網報道 自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公安機關緊盯社會關切的重點問題,依法嚴查嚴處涉及疫情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截至2月4日,全市公安機關共破獲銷售偽劣口罩、販賣野生動物、危害公共安全等刑事案件10起,采取刑拘等強制措施16人;查破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管理、網上造謠等治安案件15起,17人被行政拘留或警告、教育訓誡。此舉既維護了社會安定,又為贏得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了有力支持。
日前,晉江市公安機關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張某某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經查,張某某從湖北武漢回晉江后,當地鎮(zhèn)政府和衛(wèi)生院工作人員對其提出居家隔離、不得外出的要求,但張某某多次外出和走親訪友、參與聚餐,造成不良后果。此前,豐澤公安機關對從湖北疫區(qū)返回故意隱瞞真相的陳某某依法教育訓誡,安溪公安機關對不聽勸散組織參與聚會的廖某某等3人依法予以行政警告。
下一步,泉州市公安機關將繼續(xù)嚴格履職,發(fā)揮職能優(yōu)勢,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創(chuàng)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