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財政、資規(guī)、稅務等部門聯(lián)合出臺《泉州市中心市區(qū)已購廉價房、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上市交易及回購管理實施細則》,明確相關住房取得完全產權、上市交易及政府回購的具體路徑、條件和計算方法。細則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明晰適用范圍與上市條件
該細則主要適用于兩類住房:一是鯉城區(qū)、豐澤區(qū)、洛江區(qū)低收入家庭購買的廉價房;二是鯉城區(qū)、豐澤區(qū)、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低收入群體于2013年1月1日以后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細則明確,申請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產權,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廉價房需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時間滿5年(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之日起為準);二是房屋無任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禁止出售的情形。
規(guī)范辦理流程與產權變更
細則明確了“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的辦理流程。
希望取得完全產權的申請人,需向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提出取得完全產權的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由該中心核算出應繳納的增值收益款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自收到書面通知起1個月內一次性足額將應繳增值收益款存入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代收專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繳費后,中心將出具《已購政策性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審批表》,業(yè)主即可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其房屋性質由“廉價房或經濟適用房”變更為“商品住房”,土地性質保留不變,待不動產交易時,申請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和土地出讓金。
若計劃出售房屋,則需先完成上述步驟,獲得取得完全產權審批表后,再向市房地產交易與監(jiān)測中心申請上市交易。經審核通過取得上市交易審批表后,方可至不動產登記窗口辦理后續(xù)交易備案及登記手續(xù)。在交易過程中,需按規(guī)定繳納相關稅費和土地出讓金,最終完成房屋性質的轉換。上市交易后,個人繳交的公共維修資金的結余部分不予退還,隨房屋產權同時過戶。
量化增值收益計算方式
針對增值收益的繳納這一核心環(huán)節(jié),細則對不同房源給出了明確的計算公式:
廉價房:應繳納增值收益款=原購商品房總價-原購廉價房總額+(房屋上市交易市場評估價格-原購商品房總價)×(1-原購廉價房總額÷原購商品房總價)
經濟適用住房:應繳納增值收益款=(房屋上市交易市場評估單價-原購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單價)×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60%。
上述計算公式中的原購價以購房協(xié)議載明金額為準,市場評估價格參照稅務部門同期執(zhí)行的二手房交易樓盤核定計稅價格確定。
三類情形將實行政府回購
細則不僅打開了二級市場交易的通道,也建立了政府回購機制。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政府將對房屋進行回購:購房人自愿申請退回;經核查,購房人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或違規(guī)使用政策性住房且拒不整改,又不愿以取得完全產權方式退出住房政策性福利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價格根據(jù)情形區(qū)別計算:自愿退回的按原價回購;因不符合條件等非自愿因素回購的,將按原購房價并結合折舊率計算(年折舊率2%,使用年限超過30年的以30年計算);其他情形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回購房屋將視情況納入保障房體系或公開拍賣。
公積金可繳納增值收益款
對于非自愿情形下的回購,細則規(guī)定了遷出期限和強制執(zhí)行程序,確保政策的嚴肅性。同時,細則也對政策出臺前的歷史遺留問題進行了銜接安排,明確了此前已按類似方式處理的案例,其收益款項需統(tǒng)一繳入市級國庫,并可按規(guī)定補辦手續(xù)。
細則明確,取得完全產權后,房屋原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即告消失,按商品住房規(guī)則管理。業(yè)主在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時,可申請?zhí)崛∽》抗e金用于繳納增值收益款。(■融媒體記者 謝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