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路偷渡客被“一鍋端”
現(xiàn)年31歲的越南人黎某莊,在國內打工收入低,得知在中國臺灣打工比其國內高出10倍收入,便于6年前偷渡臺灣務工,但被臺灣警方查獲遣返回國。此后不久,黎某莊又打起組織國內青壯人員偷渡臺灣務工牟利的念頭。
今年6月以來,黎某莊與平潭籍男子邱某生建立聯(lián)系,開始策劃組織一批越南籍人員轉道福建平潭乘船偷渡臺灣。6月至11月,黎某莊及“馬仔”黃某松先后招收了阮某海等27名偷渡人員。11月底,黎某莊來到平潭,與邱某生、杜某國等人開始具體實施偷渡計劃,前往福清購買了用于偷渡的木質漁船,并租賃多處民房用于集結偷渡人員。
黎某莊等人的行動,早在今年6月初就已進入了公安邊防部門的視野。經平潭邊防支隊進一步外圍調查,一個由越南、平潭籍人員相勾結的組織偷渡團伙逐漸浮現(xiàn)。因案情重大,省邊防總隊成立了由總隊領導親自掛帥,總隊、平潭公安邊防支隊精干警力組成的專案組。
經偵查掌握,12月8日,第一批11名偷渡人員在組織者的安排下抵達平潭;12月9日,第二批16名偷渡人員抵達福清。當日15時許,專案組在確定偷渡人員集結到位,且組織者、運送者均在警方掌控中后,果斷下達收網(wǎng)命令,涉案人員悉數(shù)落網(wǎng),案件成功告破。
經審查,該案系以“偷渡人員出資購船、自行駕船、抵岸棄船”的方式偷渡臺灣,具體為:該批27名越南籍偷渡人員在組織者的安排下持護照或邊民證經廣西友誼關口岸入境后,分批乘坐長途客車抵達福清、平潭集結,計劃由當中2名懂駕船技術的偷渡人員駕駛木船從平潭出海偷渡臺灣,漁船抵達臺灣桃園后偷渡人員棄船上岸,并由各自在臺親戚、朋友接應入臺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