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6日訊 據海峽網報道 南平一父親,以為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結果報案后,經警察調查,這些錢竟是被他兒子全部用來“打賞”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了。此事經海都報道后,“網絡直播”“主播”這些詞匯,也引起不少市民的關注。
記者昨日展開調查,發(fā)現“斗魚”等一些網絡直播平臺,僅“打賞”一次主播,最高達500元,而“刷禮物”的目的,有人是為刷“存在感”,有人是為討女主播歡心。
小伙打賞的6萬 恐難向平臺索回
南平這名父親的銀行卡,多次被兒子盜用,總額達6萬多元,那么,為何他遲遲沒發(fā)現?海都記者向辦案民警了解,原來此前,兒子小李曾幫父親老李用實名注冊過一個微信賬號,后來微信號漸漸不用,老李以為已經作廢,而其實,他的兒子卻一直在偷偷使用。由于和父親住在一起,偶然的機會,小李用該微信號綁定了父親的銀行卡,之后再用父親手機通過銀行支付短信驗證,修改密碼,此后就用該微信號不斷消費“打賞”主播。由于消費短信都發(fā)到該微信上,所以老李沒發(fā)現。
記者還了解到,老李夫妻倆都在深圳打工,經營小吃店,每月收入不過五六千元,還要承擔房租費。而他25歲的兒子無業(yè)在家,許多開銷也要老李負擔,平時日子就過得緊巴巴的。此次被打賞掉的6萬多元,是老李準備為兒子結婚所用。
據民警介紹,小李將錢主要用于“斗魚”等一些平臺,打賞一些玩游戲的“女主播”,目的是讓她帶著自己一起玩游戲,增加樂趣。而由于小李已經成年,需要為自己的民事行為承擔責任,這6萬多元,可能很難從直播平臺索回。
“打賞”道具多樣價格不一
昨日,記者也登錄了目前國內如“斗魚”、“YY”等幾家較知名的網絡直播平臺,發(fā)現“粉絲”人數較多的,主要是游戲主播和“顏值”高的主播。記者發(fā)現,在“斗魚”平臺上,可以用來“打賞”主播的道具有多種,價格也各不相同,從幾元錢到上百元不等,目的是滿足不同的消費層。而該平臺最“貴”的是“火箭”道具,給主播送一個“火箭”,折合人民幣需要500元。而據贈送記錄顯示,有人一次性為一名女主播送出400多個火箭,相當于送出20多萬元,令人咂舌。
像小李這樣瘋狂的“粉絲”,為何如此“慷慨”地送禮物?
從事直播行業(yè)的主播“樂樂”介紹,他分析主要是兩種心態(tài),一種是刷“存在感”,因為當一名“粉絲”為主播刷了一定數量的禮物后,他的積分就會在網頁上顯示,甚至排名,讓人覺得很有“面子”。另一種,就是想通過“打賞”認識女主播,討她們歡心,因為有一些主播,為了多賺取禮物,會通過送禮物多的網友加的微信,甚至見面看電影等,這也成了“吸金”手段。據了解,對于“粉絲”的打賞,平臺與主播基本是按六四分成,如果一個禮物500元,主播就可以分到2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