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3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小陳,本想通過創(chuàng)業(yè)減輕父母經濟負擔,沒想到為了生意不僅跌入“校園貸”的陷阱,生意伙伴還攜貨不知所蹤,最終讓家里負債累累。
原來,“90后”的小陳看到大學生熱衷購買蘋果手機,于是想通過蘋果手機的買賣賺差價。但是這需要本錢,小陳不敢向家里要這一大筆啟動資金,于是,他想到不需要任何抵押擔保的“校園貸”。不過,以小陳一個人的信用貸款,只能貸款1萬元。小陳便想到借用同學的身份證向貸款公司借款,再給同學一定的好處費。
小陳先后說服了校園里五六十名同學辦理了校園貸,每人貸款1萬元,貸款發(fā)放后,小陳給了每個人8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處費?;I集50多萬元后,小陳找到蘋果手機批發(fā)商進貨,再將貨物賣給進貨商,幾次轉賣賺了一些錢。
不過當發(fā)放貸款的公司找上小陳的同學,要求他們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時,小陳才發(fā)現,扣除支付給同學的好處費,自己賺的錢加上本金,遠不夠償還貸款。最終,小陳父親將家里20多萬元積蓄拿出來償還借款,但每名同學只能還5000元,其余的借款由貸款的同學自己代還。
屋漏偏逢連夜雨,一次在未拿到貨款的情況下,小陳領著進貨方直接到批發(fā)商的手機銷售店領走30部蘋果手機,原本以為當天晚上進貨方就會將貨款匯來,沒想到進貨方人去樓空,小陳第二天不得不向批發(fā)商寫下了15萬多元的欠條。由于小陳無法償還欠款,批發(fā)商將他告上法庭。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