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查處涉嫌酒駕司機。朱賢博 攝
炎熱天氣里,夜晚邀三五好友“擼串”配冰啤之余,觀看奧運賽事,好不愜意。但如果喝至深夜未醒酒,次日一早駕車,有可能造成酒駕。近日,福州高速交警查處了幾起這樣的案件。
8月4日6時40分許,福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福州東(快安)收費站開展統(tǒng)一行動時,一輛載有4名乘客的越野車緩緩駛入檢查區(qū),民警見駕駛員詹某酒味重,于是讓其呼氣,但詹某擺擺樣子不吹氣,經多次警告后才配合,最終呼氣檢測結果為177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詹某說自己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前一天晚上與朋友喝酒,直至凌晨,后來要送朋友去機場,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開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8月4日6時50分許,男子胡某某酒后駕車經過福州東收費站時,被福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查獲,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46mg/100mL。經核查,胡某某所駕車輛為網約車。據(jù)其交代,前一天晚上飲酒到深夜,后來一早接到平臺派單送乘客去機場。胡某某覺得人很清醒,不會影響正常開車,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駕車送客,沒想到在高速口被民警查到。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胡某某因涉嫌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面臨駕駛證吊銷、5年內不得申領、行政拘留15日和罰款5000元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8月1日6時許,福州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在福州南收費站出口外廣場對小型汽車駕駛人鄭某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鄭某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了解,鄭某前一天晚上在家邊看奧運賽事邊喝酒,第二天一早因有急事,想著早上交警應該不會查酒駕,便僥幸駕車上路,沒想到被查了。
7月30日6時許,福州高速交警支隊六大隊在荊溪收費站開展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輕型欄板貨車(非營運)駕駛員韓某品有酒后駕駛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在核驗身份時,韓某品不能提供駕駛證,民警通過認定,發(fā)現(xiàn)其未考取駕駛證。韓某品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警方提醒,“隔餐酒”“隔夜酒”,實際上“人醒了,酒沒醒”。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不同的體質,酒精代謝速度有所不同。因此,在酒精未代謝完的情況下,不宜開車上路,以免導致酒駕。一般來說,酒后24小時再開車上路為宜。(記者 張鐵國 通訊員 朱賢博)
來源:福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