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3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曉琪 通訊員 真堅 滿榮 實習生 王婷宇涵)利用擔任過磅員的便利,虛登記過磅單、虛開材料驗收回單,與貨車司機勾結,侵吞水泥款60多萬元。昨日,經(jīng)薌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主謀姜某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10萬元。貨車司機伍某、程某犯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處刑期五年六個月,沒收財產(chǎn)8萬元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沒收財產(chǎn)6萬元。居間介紹銷贓的薛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萬元。
經(jīng)查,姜某受聘于薌城區(qū)某水泥公司(以下簡稱水泥公司)當過磅員。2013年1月,姜某聯(lián)系貨車司機伍某,預謀侵占該公司所購買的水泥熟料,由伍某負責將水泥公司從福建龍麟公司出庫的水泥熟料銷售。而后,伍某又糾集另一貨車司機程某,讓他負責到福建龍麟公司裝載水泥公司所購買的水泥熟料。之后,姜某采取虛登記過磅單、虛開材料驗收回單的方式,采用虛假驗收登記蒙騙水泥公司。
經(jīng)查,2013年1月至8月間,姜某、伍某、程某共侵占水泥公司53輛貨車水泥熟料,重量計2709.07噸(價值627884.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