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韓豐)漳州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職工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行,有效期5年。
該《意見》對用人單位、繳費基數及費率、生育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xù)、中斷繳費處理及生育保險醫(yī)療費用提高等方面進行明確。
其中,生育醫(yī)療費用實行總額包干(包含產前檢查和生育住院費用),順產由1300元提高到2000元,剖宮產和生育多胞胎由2800元提高到3600元。
女職工流產的醫(yī)療費用(含產前檢查和住院費用)實行總額包干,流產(含人工流產或引產):懷孕未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由500元提高到800元;懷孕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由800元提高到1300元;懷孕滿7個(妊娠)月流產的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