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俠侶違約在先
對于俠侶親子游的解釋,修女士并不認可。
她介紹,當天協(xié)商時,她就跟俠侶親子游的人說,酒店安排了這5間房,得再退一間房的錢,而對方的回復是“今天是周末,財務沒上班,退款的事沒辦法處理,周一再聯(lián)系您”。當時酒店說“住下來才是要緊,再延誤房間就都沒有了”,而6個家庭有老有小,只能這樣任他們安排了。
“本來是要去玩兩天的,結(jié)果第一天下午都在吵架協(xié)商中度過,游玩的心情都沒了。”修女士很生氣。
雖然她覺得酒店收6間房的價格也是正常的,畢竟那個家庭套房比正常房間貴,但當時她們同意入住的時候,并沒有同意俠侶親子游收6間房間的錢。“我更想投訴的是俠侶親子游的不作為,害我們折騰了那么長時間,又住成這樣,俠侶親子游應該給我們補償。”
對此,福建南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景川認為,俠侶親子游沒有提供向顧客承諾的房間,違約在先,建議顧客向廈門工商或旅游部門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