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清明將至,野外祭祀和農事林事用火急劇增多。導報記者昨日獲悉,漳州市發(fā)布“禁火令”,明確要求4月2日至4月10日期間,在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禁火期間,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 (投資區(qū)、高新區(qū))、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加強檢查監(jiān)督,嚴格野外火源管理,違反通告者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同時,廣大群眾應移風易俗,摒棄掃墓燒紙錢、點香燭、燃放鞭炮煙花等陋習,大力推廣鮮花祭祀、植樹祭祀、集體共祭、社區(qū)共祭、網絡祭祀、音像追思等低碳環(huán)保的文明祭祀方式,樹立文明祭掃新風。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滅火,并報當?shù)厣址阑鸩块T,或撥打 2024206 或12119 報警,以便有關部門組織撲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