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聯合印發(fā)通知,公布第三批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名單,漳州市成功入選,成為繼福州、廈門、泉州之后,我省第四個入選的城市。
兒童是家庭的期盼、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漳州出臺實施了一系列保障兒童權利、惠及兒童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為更好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漳州成立工作專班,市發(fā)改委、婦兒工委、教育局、民政局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建立行之有效的目標責任制、議事協調制度、信息通報制度、實施示范制度、掛鉤幫扶制度、督導檢查制度和問責制度等,統(tǒng)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確保相關工作落實落地。
漳州市有關領導表示,下一步,漳州將按照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的標準要求,根據《漳州市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制定的目標導向,圍繞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fā)展環(huán)境等“五個友好”,開展城市適兒化改造資金需求摸底,著手籌劃漳州市國家兒童友好城市三年建設項目(2024—2026年),持續(xù)推進城市適兒化改造,全方位呵護兒童健康成長。
來源:福建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