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印發(fā)《漳州市中小學、幼兒園臺胞子女入學指南》。明確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落實“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
據(jù)悉,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適齡兒童及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的適齡子女,因(父母)在漳居住或工作,隨(父母)在漳居住,可申請在漳入學。《指南》明確臺胞子女到市直公辦幼兒園、市直公辦小學、市直公辦初中、市直公辦高中的入學條件,及明確臺胞子女轉學市直公辦小學、市直公辦初中、市直公辦高中校的條件。各縣(區(qū))學校入學及轉學條件詳見各縣(區(qū))臺胞子女入學指南。
申請方式和時間:初始年級入學,按當年招生文件規(guī)定方式和時間內統(tǒng)一申請和受理。轉學,學期結束前或新學期開學前后一個月內到漳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申請和受理。
目前,漳州共有幼兒園1745所,省級示范園20所,市級示范園73所,縣級示范園330所;小學811所,通過省級義務教育管理標準化學校679所;普通初中206所,通過省級義務教育管理標準化學校172所;普通高中66所,其中省一級達標校14所,省二級達標校24所,省三級達標校24所。(閩南日報記者 陳慧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