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支國軍殘部,初到臺灣自顧不暇的國民黨當局既不很了解也不很重視。當李國輝等設法通過電臺與臺灣當局取得聯(lián)系時,后者只是指示他們:設法自行解決出路。到1950年3月底,這支部隊只收到臺灣方面匯來的5萬泰銖。4月李彌抵泰后,將其私人積蓄的10萬美金提供給他們充作給養(yǎng)。經(jīng)李彌爭取,自5月起臺灣當局同意每月提供10萬泰銖(7月起增加為20萬泰銖)作為軍餉。
時緬甸獨立不久,對國內尤其是邊境地區(qū)的控制能力薄弱,對這批非法入侵的國軍殘部十分擔憂,從一開始便采取軍事和外交雙管齊下的方式,力圖將這批不速之客驅逐出境。但歷經(jīng)兩個月,大其力戰(zhàn)役卻以緬甸軍隊的失敗而告終。緬甸方面不得不將重心轉到外交舞臺上。
由于緬甸政府在1949年12月17日便宣布承認新中國,并于1950年6月8日正式與新中國建交,與此同時斷絕了與國民黨政府的外交關系,因而在外交舞臺上緬甸方面只能通過美國政府與臺灣方面交涉。1950年7月,緬甸政府請求美國方面向臺灣施加壓力,讓國軍殘部或繳械接受安置,或立即撤離緬境,否則將向聯(lián)合國提出控訴。美國政府在當時對于這支國軍殘部同樣既不了解也不重視,認為他們不但在軍事上沒有什么利用價值,而且在輿論上會有利于共產(chǎn)黨陣營的宣傳,如果聽任他們滯留緬甸,緬甸政府將不得不花費很大精力去對付他們,進而不能全力對付境內的共產(chǎn)黨游擊隊和克倫族反叛武裝,這樣不但會威脅到緬甸內部的政治安定,而且會影響到整個東南亞的安全局勢。在接到緬甸政府的請求后,美國助理國務卿臘斯克(DeanRusk)先后于7月7日和7月25日兩次約見臺灣當局駐美“大使”顧維鈞,要求臺灣當局命令緬北的國軍殘部向緬甸政府繳械。李彌等人以如向承認中共政權的緬甸政府繳械,部隊將鋌而走險為由,拒絕撤軍。7月28日,美國國務院再次以國務卿艾奇遜(DeanAcheson)的名義向顧維鈞重申撤軍的要求。與此同時,緬甸政府決定將國軍殘部入侵緬甸的問題提交聯(lián)合國討論。
在美國和國際社會的壓力下,臺灣當局于8月3日致電李彌,命令其于8月14日前將國軍殘部撤出緬北,進入云南從事游擊活動。緬甸方面對此表示滿意,并決定不再向聯(lián)合國提出控訴。8月23日,國軍殘部撤離大其力駐地,撤往泰緬邊境的猛撒(MongHsat)地區(qū)。次日,緬甸政府軍進駐大其力。
然而,就在人們以為這一問題即將解決時,日益白熱化的朝鮮戰(zhàn)爭卻給了這支國軍殘部轉圜之機,使他們得以在滇緬邊境存活并重新活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