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中院迅速依法作出判決,支持合法調崗,為維護臺企復工秩序提供了案例支持。漳州中院供圖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披露,該院在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同時,科學、精準安排審判工作,及時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為支持臺企全面復工復產送上了“定心丸”。
近日,一臺企因內部調崗引發(fā)勞動爭議。復工在即,糾紛再持續(xù)可能帶來同行業(yè)連鎖反應,漳州中院迅速依法作出判決,支持合法調崗,有效維護了臺企復工秩序。
臺企某生產企業(yè),在一次內部調崗中,辭退了三名員工,引發(fā)勞動爭議,三名員工不服一審判決,均向漳州中院提起上訴。
由于還處于戰(zhàn)“疫”關鍵時期,且多數臺企正忙于復工籌備,主審法官研判,來自各地的員工因疫情影響返崗時間不一,還會出現新的調崗需要。這三個案件誰是誰非如果不能及時判斷,將直接影響企業(yè)復工秩序,其他企業(yè)也將因同類問題受到影響。
合議庭當即決定采用書面審理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雙方當事人發(fā)送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案件調查函等,做到簡化訴訟程序,不降低審理要求。
經審查,該企業(yè)系因市場因素進行產品重心調整,縮減部門,從而對員工進行調崗。調崗后工作地點、時間、報酬均未變化,且通過工會聽取員工意見,并組織進行新崗位培訓。
該企業(yè)的調崗理由正當,程序合法,而三名員工在長達二個月中拒絕交接工作且破壞工作秩序,經兩次記大過處分仍不糾正,企業(yè)因此解除與他們的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
2月28日,漳州中院及時作出生效判決,駁回員工關于認定公司解除合同違法并支付賠償金的請求,為維護臺企復工秩序提供了案例支持。
臺企某機械公司向銀行貸款900萬元,并以其企業(yè)廠房及企業(yè)用地等財產進行抵押。2019年11月貸款到期,該機械公司未履行還本付息義務。銀行向漳州中院提起訴訟,并于2月27日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查封、扣押、凍結該公司價值人民幣900萬元的財產,并提供擔保函。同時銀行還提供了該公司企業(yè)基本賬戶、公司廠房內原材料、成品以及公司土地廠房信息等財產線索。
經辦法官接到申請后,迅速進行審查,認為銀行的訴訟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支持。但目前正值疫情復產期間,如果凍結企業(yè)基本賬戶或扣押企業(yè)正在使用中的原材料、成品,將直接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秩序,造成企業(yè)復工復產難上加難。
漳州中院相關負責人稱,該院堅持從疫情防控、恢復生產、服務大局出發(fā),經過認真審查,發(fā)現某機械公司提供抵押的企業(yè)廠房及土地評估價值已超過銀行申請保全金額,在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前提下,漳州中院裁定僅對企業(yè)廠房及土地采取登記查封的措施進行保全,限制轉讓、抵押,不影響廠房及土地的正常使用。
該負責人表示,此舉不但助力企業(yè)渡過難關,盡快恢復生產,同時也為抗擊疫情、保障經濟發(fā)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堅強司法保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