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華網(wǎng)絡報刊文說,管中閔就任臺灣大學校長才沒有幾天的功夫,蔡英文提名的“監(jiān)察委員”就利用議事程序對其提出彈劾。本來,“拔管案”在放行之后,可以為民進黨稍微止血,但由此一彈劾案來看,民進黨還要為此繼續(xù)留血不止,直至2020為止。
臺當局“監(jiān)察院”現(xiàn)在變成了“新東廠”,因為這個“彈劾案”充滿了政治味,稱其為政治追殺并不為過。雖然臺“教育部”放行管中閔接任臺大校長,但“拔管案”似乎象征了民進黨或“臺獨人士”對藍營的仇恨,即使是蔡英文也不敢攖其鋒,因此最后由葉俊榮來當替罪羔羊。
蔡英文日前在臉書表示,當賴清德給她看葉俊榮傳的記者會簡訊時,她也不贊成,但沒想到葉俊榮還是召開了記者會。蔡英文這一番表白,既向“獨派”表示自己不贊成,撇清責任,同時也向民眾賣乖,因為自己沒有干預此案。然而,蔡英文可能忘了,她自己還在官邸接見陳維昭,大談拔管案,口頭上說沒有政治干預,實際上卻是要勸陳維昭重啟遴選。由此看來,此案的政治性已無庸置疑,蔡英文也無法裝得事不關己的樣子。
蔡英文就職以來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提名不少具有濃厚意識型態(tài)的人擔任“大法官”以及“監(jiān)察委員”,這些人不是為民進黨護航,就是當打手,尤其是“監(jiān)察委員”,已經(jīng)到了不忌社會觀瞻的程度。這一次彈劾管中閔,其目的一在抹黑管中閔,一在逼管中閔辭臺大校長。
抹黑本來是政客的伎倆,現(xiàn)在這些“監(jiān)委”也不遑多讓。抹黑也者,就是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以莫須有的罪名加諸某人,藉此引起社會質疑,最后則是讓當事人百口莫辯,乃至于身敗名裂。這些“監(jiān)委”彈劾管中閔的理由是他兼職為雜志社寫稿,因此關鍵在于寫稿是否屬兼職行為。實際上,政務官或事務官為媒體寫專欄或社論根本不是新聞,早就行之有年,而且是數(shù)十年。管中閔寫文章算不算兼職,不是“監(jiān)察委員”說了算,而是要看“大法官”的解釋以及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
事實上,臺當局“司法院”1943年院字第2508號函已清楚表明,公務員在報紙雜志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雜志刊物,均非臺灣地區(qū)所謂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所謂經(jīng)營商業(yè)。臺“銓敘部”1986年臺銓華參字46252號函也表示,依“大法官會議”1952年11月22日第11號解釋,公務員不得兼任新聞紙類及雜志編輯人、發(fā)行人等,報社專欄撰稿,倘不涉職務事務,無禁止規(guī)定。既無禁止,他人為之無事,管中閔卻遭“監(jiān)委”當鏢靶,顯然這些“監(jiān)委”把“法令”當成是自己可以任意揉捏的玩物,這不就是東廠的行事風格嗎?
抹黑管中閔只是第一步而已,接下來就是要逼迫管中閔辭去臺大校長職務。這些“監(jiān)委”當然知道,彈劾案即使由“公懲會”通過,但法律上并不影響其臺大校長資格。這些“監(jiān)委”的目的,只是藉此案為拔管添加柴火而已。我們已經(jīng)可以看到一些臺大內的“獨派”分子以及媒體名嘴,就像鯊魚聞血而至一樣。由此可知,管中閔就任校長,并不是拔管案的完結篇。
去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敗選后,蔡英文說自己是最應該改變的人,新任黨主席更表示要有打掉重練的心理準備,現(xiàn)在看來,這些都只是場面話而已。彈劾管中閔戳破了民進黨改革的假象,也揭露了“新東廠”的真面目。個人不能不提醒民進黨,如此繼續(xù)下去,2020將重演去年“九合一”的結果?!咀髡咔宓婪?臺灣資深媒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