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臺灣島內38歲蔡姓現(xiàn)役軍人于2022年11月將自己的銀行賬戶與密碼交給詐騙集團,導致被害人損失135萬元(新臺幣,下同)。橋頭地院審理后依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洗錢罪,處有期徒刑5月,并科罰金1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缮显V。
根據(jù)簡易判決,蔡男明知提供賬戶給他人將幫助他人做詐欺取財,或幫忙掩飾騙徒的罪行,但仍將自己的銀行賬戶交給不明人士使用。騙徒拿到此賬戶后,讓李姓、徐姓等多名被害人匯款共135萬元,這筆錢隨即被轉帳到其他賬戶。
蔡男雖主張,他以手機連線到不知名之投資網站,再透過該網站連結到銀行官網,并依照投資網站的指示操作等。但蔡男無法提供該網站的網頁截圖、瀏覽紀錄等供調查,且一般人將金融賬戶網銀賬號、密碼提供他人后發(fā)覺賬戶遭警示,理應警覺金融賬戶已被他人盜用,但蔡男卻舍棄不用,并非合理。
且蔡男的賬戶于2022年11月24日遭止扣,他僅曾于同年12月1日致電這家銀行的客服人員詢問賬戶無法轉帳的事宜,但沒有向銀行客服人員申請停用此案賬戶,顯見其辯解不足采信。
法官審理后,依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洗錢罪,處有期徒刑5月,并科罰金1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缮显V?!緛碓矗喝A夏經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