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余說,這將是“司法”改革第一步,廢除特偵組的“修法”將在下會期處理,最快10月份就能通過。
對此,張宏陸表示完全贊成,特偵組以往有選擇性及特定性,辦案還帶有政治性,造成外界疑慮;加上島內(nèi)的檢察體系本來就能偵辦各種案件,不需要再設特偵組,廢除該單位也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不過,林德福認為,民進黨不能因為特偵組辦過陳水扁的案子就廢掉,根本是“因人設事”,難道民進黨以后打算要為所欲為?他強調(diào),特偵組不能廢除,不然將來誰來辦高官?
針對此議題,臺當局法務主管部門官員表示,臺法務主管部門負責人邱太三只是答復民代質(zhì)詢時提出特偵組存廢的分析,沒有具體表明未來走向,目前仍在綜合考慮、審慎處理中。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表示,法務主管部門若要廢除特偵組,必須提出讓全民都能接受的理由。
特偵組全稱是“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成立于陳水扁任內(nèi),是臺灣地區(qū)依2006年修正的“法院組織法”為法源設置的,其前身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特偵組是為呼應反貪瀆的社會訴求而設立的。自2007年4月2日掛牌起,特偵組偵辦了陳水扁的公務機要費、馬英九臺北市長任內(nèi)特別費、李登輝“國安密賬案”、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臺行政機構前秘書長林益世貪瀆等大案。
2013年9月,特偵組因監(jiān)聽并公開國民黨民代王金平與民進黨民代柯建銘之間疑似司法“關說”的通話,而引發(fā)所謂特偵組濫權監(jiān)聽事件。位高權重的特偵組因此陷入生死關口,其缺乏監(jiān)督制衡的弊端暴露無遺,也引發(fā)存廢之爭。
綜合臺媒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