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選會”31日表示,“時代力量”黃國昌罷免案成立,并將函請黃國昌于文到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于12月16日(星期六) 舉行投票。
“中選會”指出,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qū)原選舉區(qū)選舉人總數(shù)25萬1,191人,法定聯(lián)署人人數(shù)應為2萬5,120人以上。而該罷免案原聯(lián)署人人數(shù)3萬1,922人,符合規(guī)定人數(shù)2萬6,745人,不符合規(guī)定人數(shù)5,177人,已達法定聯(lián)署人人數(shù),依法應由該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選會”表示,該會委員會議除決議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辦理罷免期間及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其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2017年10月31日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2017年11月11日前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 2017年11月16日前發(fā)布罷免公告 (四) 2017年11月26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 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 2017年12月12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shù) (七) 2017年12月16日投票、開票 (八) 2017年12月19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 2017年12月19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