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島內此前傳,申領大陸居住證的臺灣民眾或被臺當局取消臺籍身份一事,昨晚,臺陸委會發(fā)言人邱垂正在例行記者會上稱,已申領的民眾可放心,不會立即“除籍”。然而今日,有島內綠媒援引臺“時代力量”黨團的說法稱,陸委會正在研擬若臺民眾“一段時間”持有大陸居住證,即在首次申辦外,再度領取(居住證),則還是有可能被“除籍”。
看來,對于“除籍”一事,臺當局的態(tài)度只是不會“立即”執(zhí)行而已?
臺灣《自由時報》14日報道稱,大陸9月1日起開放臺灣居民申辦居住證,對此,臺陸委會已研議“嚴密的安全管理機制”,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日還將赴民進黨“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報告“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法”基本設計與概念,以及相關配套措施。
但報道寫道,昨日,臺“時代力量黨團”拜會了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再次提到對申請大陸居住證者應該“除籍”的要求。而陸委會對此則表示正在研擬若臺民眾“一段時間”持有大陸居住證,即在首次申辦外,再度領取(居住證),則還是有可能被“除籍”。而“除籍”后,只要放棄大陸居住證,臺籍又可恢復。
大陸對港澳臺居民開放申領居住證,本是釋放善意,但民進黨當局卻阻撓連連。
《自由時報》報道稱,臺陸委會此前提出要對“兩岸人民關系條例”進行“修法”,研擬采取申報登記制,除可委托代辦,申辦者不用特地回臺灣登記,主管機關調查屬實也可直接為其登記,若未登記則會有行政處罰;至于“修法”前已申辦的臺灣民眾,會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辦理申報程序。
報道還稱,“修法”也涉及領居住證者在某些權益上的限縮,包括將限制申領者擔任臺當局重要公職與參政權益等。
針對臺民眾申領大陸居住證等相關問題,國臺辦發(fā)言人安峰山在9月1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jīng)不完全統(tǒng)計,9月1日起對臺核發(fā)居住證至9月10日,已有2.2萬人申領;有關納稅問題,他強調,臺胞不會因申領居住證,就改變在大陸的納稅身份,及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的義務。
同日,國臺辦主任劉結一在受訪時也針對相關問題回應,辦理居住證是在辦好事。任何一個真正關心廣大臺灣福祉的人,都不應該對居住證的事“說三道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