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的絕食抗議行動一直堅持到被送醫(yī),之后新黨青年侯漢廷接力黃士修,繼續(xù)進行絕食抗議。

不過這一連串的強烈抗議并沒有絲毫感化臺當局選務機構。最終抗議人士還是通過法律途徑讓事情迎來轉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裁定,臺灣選務機構應受理“以核養(yǎng)綠”投票領銜人黃士修于9月13日再送件的第二階段聯署書,讓“以核養(yǎng)綠”案,出現一線敗部復活的機會。
臺大教授王明巨晚間貼文表示,早上看到手機傳來法院這項裁定的媒體快訊時,當場他的眼淚就流出來了。王明巨表示,法官們對于爭議是什么,以及他們對爭議點的決定是什么寫得非常清楚。選務機構在9月13日“以核養(yǎng)綠”聯署再次送件時,就應該受理補充之聯署書。9月13日送件的聯署書,選務機構不處理就不對了。當時就該收件,就要并入9月6日送件的聯署書一起處理。任何時間上的問題,全是選務機構自己的錯誤所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