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日在高鐵遺落300萬巨款被尋獲,事后陳明文對此開記者會,澄清外界傳聞,沒有來源不明和攜帶出境問題。并對不實指控將提告。但這件事也讓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回憶起,多年前也有個人,家中掉了錢卻不報警。而此人正是現(xiàn)任“行政院長”蘇貞昌。
回顧過去,蘇貞昌在2002年擔任臺北縣長時,曾在家中失竊180萬現(xiàn)金,卻隱而不報,僅向臺北縣警局通報家中“護照”遭竊;但事發(fā)兩年后竊盜集團遭警方破獲,主嫌陳銘德才坦承曾在蘇貞昌位于臺北市的新生北路住處行竊,贓款高達180萬,是他得手最多的一次。且令警方不解的是,為何明明是在北市遭竊,卻跑到北縣報案,還害得當時受理報案的兩名板橋分局員警因此受到處分。
趙少康在政論節(jié)目表示,昔日蘇貞昌家中失竊180萬,那是蘇貞昌母親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錢,但跨區(qū)報案僅報失竊2本“護照”,他認為,越是失竊越要講。他說,這次陳明文掉300萬巨款,“也沒有報案”。大家應該要很嚴肅討論這個話題。他認為,這很荒謬,大家覺得“你把大家都當白癡”都當傻瓜,還要告人。
早在去年 “九合一”選戰(zhàn)期間,當時還是新北市議員候選人的林國春爆料,當時代表民進黨參選新北市長的蘇貞昌,17年前任職臺北縣長時,“謊報”位在板橋的官邸遭竊2本“護照”,實情卻是臺北市住處被竊,且除了“護照”還有180余萬元現(xiàn)金。林國春質(zhì)疑,遺失180萬現(xiàn)金卻不報警,是不是怕家里藏巨款曝光,影響選情?林國春當時呼吁蘇貞昌,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