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行政機構12日正式函告臺中市政府,市府2016年制訂公布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抵觸“空污法”及其“子法”,應屬無效。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16日)強調(diào),新北市新設生煤的許可已經(jīng)不準再核發(fā),這是地方的權限。
針對生媒爭議,侯友宜上任后即宣示2023年要讓新北成為“無煤城市”,侯友宜表示,原有的舊的生煤,采取國際性的標準,用最嚴格的方式,然后以最先進的設備來做更替。新北市在地方的權限里面會采取更嚴格的管制,新設生煤就不再允許的,這是地方的權限。
侯友宜也提到,新北市的空污一定要邁入國際的標準,這是市府的目標,也是市府推SDGs永續(xù)環(huán)境競爭的一個最重大的一個指標。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