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2日綜合報道 賴清德新行政機構第二波人事今天(12日)公布,其中,法務部門負責人一職內定由來自臺南的現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擔任。為何是他?島內猜測是因鄭銘謙曾起訴綠營政敵,有功。國民黨民代賴士葆在4月11日就痛批法務部門逐漸成為臺當局的政治工具,這是一個令人悲哀的現實。

▲鄭銘謙
據臺媒報道,鄭銘謙曾在臺南擔任檢察官期間,因調查中國國民黨宜蘭縣長林姿妙的貪污案而受到矚目;成為臺北地檢署檢察長后,他又起訴了臺灣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助理費案。
賴士葆表示,賴清德這樣的人事安排并不令人意外。他認為,這是一種政治慣例,即那些對綠營政敵提起訴訟并取得成果的檢察官往往會獲得晉升。他指出,這種模式顯示出臺法務部門逐漸成為臺當局的政治工具,“這是一個令人悲哀的現實”。
臺媒體人張禹宣也指出,鄭銘謙和賴清德有緊密脈絡,同時又有“戰(zhàn)功”,升遷的速度當然非???,因為“賴清德是真愛他”。
張禹宣也指出,民進黨的邏輯就是贏者全拿,鄭銘謙事辦得“好”,自然會被賴清德視作自己人而被升遷,“賴有自己的人當然就用,自己人里面誰他看得順眼、聽話,當然就是升他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