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nèi)“大罷免”相關議題持續(xù)延燒,其中在臺北市第6選區(qū)(大安區(qū)),國民黨民代羅智強的罷免案已送出二階連署書。而對于臺民意機構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指稱“羅智強打電話給我”一事,羅智強3日表示自己根本沒有柯的電話,他也已正式委請律師提起訴訟,求償100萬元(新臺幣,下同)。今天(4日)羅智強再度發(fā)文表示,每天肖想著當臺民意機構負責人的柯建銘,“這次準備踢到鐵板了。”

羅智強表示,柯建銘日前在朝野協(xié)商期間指稱“羅智強打電話給我”,自己已委托律師提起加告,并向柯求償民事賠償100萬元,理由是對方公然造謠、蓄意毀謗,嚴重損害其名譽。
羅智強指出,日前在臺民意機構“朝野協(xié)商”時,柯建銘突然在場上公開聲稱“羅智強打電話給我”,他當場即提出異議,強調(diào)“可以提供通聯(lián)記錄為證”,并當面告訴柯建銘“我根本沒有你的電話號碼,也沒有你的LINE,怎么打給你?”羅智強表示,當時包括國民黨民代徐巧芯、王鴻薇等人皆在場,并清楚聽見對話。
羅智強表示,原本他并未將柯建銘的言論放在心上,只當作是“無聊玩笑”。但后續(xù)此說法遭親綠側翼團體“大安罷團”引用,并進一步渲染成“羅智強打無聲電話騷擾”“用未顯示號碼打給柯總召”等說法,對他進行人身攻擊與名譽損害,因此他已對該團體提起訴訟。
更令羅智強不滿的是,柯建銘后續(xù)在媒體受訪時再次聲稱“很確定是羅智強打的”,羅認為是再次公開造謠,已構成毀謗行為。
“這種說法完全沒有邏輯,既然是‘未顯示號碼’,又如何能斷定是我打的?”羅智強反問,并質(zhì)疑對方是否“具備監(jiān)控手機信號的能力”,痛批整起事件是政治操作與人格抹黑。
羅智強表示,查證事實非常簡單,只要雙方調(diào)閱通聯(lián)記錄即可“一翻兩瞪眼”。因此他決定加告柯建銘,求償新100萬元,并強調(diào)“凡造謠者,必須付出代價”。
最后羅智強也語帶諷刺地說:“這筆100萬,就當作柯建銘主動奉上的支援款,用來對抗惡意罷免。”(來源: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