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灣《東森新聞云》報道,在2016年11月15日時,印尼緝毒局人員在雅加達郊區(qū)與國際販毒集團發(fā)生激烈槍戰(zhàn),其中1名洪姓臺籍男子(35歲)遭擊斃;在2017年3月1日時,臺籍的劉姓、高姓男子將毒品捆綁在身上走私入境印尼,并與當?shù)?名毒販交易1公斤。
結(jié)果緝毒局人員抓獲該名當?shù)囟矩?,藉由該名毒犯將劉、高男約到咖啡廳再次交易,在準備交易時,緝毒局人員上前逮捕2人,結(jié)果高男拒捕,當場被開槍打死,也在車廂內(nèi)搜出11.5公斤的安非他命。
臺警方指出,在臺灣1公斤的安非他命大約是20萬,若運到印尼末端價格就會飆漲到120萬,所以許多販毒集團會利用年輕人去運毒、販毒,并給予優(yōu)渥的報酬。而這些販毒集團的首腦絕對不會接觸毒品,即使是價值幾億的毒品被查獲,他們也不會出面;除了印尼外,像是日本的安非他命價格也相當高,1公斤要價200萬,因此常有年輕人受不了金錢的誘惑鋌而走險幫忙運毒。

印尼安非他命價格與臺灣相差6倍,許多販毒集團會以優(yōu)渥的條件誘惑臺灣年輕人前去印尼運毒。(圖源:東森新聞云)
臺警界名嘴葉毓蘭對《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表示,這已經(jīng)是過去1年中,印尼警方在緝毒行動中擊斃的第3名臺灣人,去年10月,在菲律賓的掃毒行動中,也有3名臺灣人被就地處決。更不用談,因販毒在印尼被判死刑,在菲律賓,日本被捕入獄的臺灣人,不知凡幾。
葉毓蘭表示,她13日在刑事局才從1名她過去的學生那得知,去年對方冒著生命危險破獲的運毒案,查獲?他命300公斤,而且嫌犯還自白另有一案,也是幾百公斤的毒品,這樣嚴重的犯行,以人權(quán)法官自居的承辦法官還是可以判被告緩刑,罰金10幾萬元。
她必須很不客氣的說,昨天被擊斃的林嫌,以及在菲律賓被菲國總統(tǒng)杜特爾特掃毒就地正法,還有現(xiàn)在日本、泰國、印尼、菲律賓蹲苦牢,過著非人生活的臺灣毒品犯,“就是讓你們這些唱著人權(quán)高調(diào)的法官,律師給慣出來的”。在臺灣,習慣踐踏警察公權(quán)力,反正被捕了有律師和人權(quán)法官護駕,最后的下場可能是曝尸異鄉(xiāng),身陷牢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