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調(diào)查局中部地區(qū)機動工作站首次破獲臺泰聯(lián)手在臺設置機房詐騙泰國人案,大批泰國籍男女來臺受訓,加入詐騙集團行列。(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12日晚間,臺灣檢調(diào)單位搜索位于臺中和苗栗的詐騙據(jù)點,逮捕泰籍嫌犯18人、臺灣嫌犯7人,其中包括小有名氣的泰籍拳擊手納卡爾(Nakthale),納卡爾坦承聽說很好賺,才來臺學詐騙。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2017年9月,臺灣調(diào)查局接報,一對泰國籍情侶欲從事詐騙撈錢,聲稱“月薪三萬又可分紅”(泰銖,約合人民幣6000元),招募同鄉(xiāng)村民赴臺詐騙泰國民眾。臺媒指出,這是泰國詐騙集團首次赴臺與臺灣詐騙集團共同設置電信詐騙機房,聯(lián)手詐騙泰國當?shù)孛癖?,其詐騙手法及手冊均由臺灣詐騙集團“傳授”。
臺灣調(diào)查局中部地區(qū)機動工作站指出,9月20日,18名泰籍成員以觀光、工作名義赴臺后,先到臺中市西屯區(qū)環(huán)中路某透天厝(即臺灣常見的,由戶主自行搭建的多層樓房)“訓練中心”受訓,由臺灣成員擔任講師,通過翻譯指導詐騙方法,還制作中、泰文對照手冊等。
結訓后的泰籍人士轉往苗栗頭份機房,分工偽裝泰國“清邁府防治毒品辦公室”、“泰國郵政局”等,用網(wǎng)絡電話隨機撥打泰國民眾電話,以持有毒品或身份遭冒用為由,詐騙被害人將現(xiàn)金匯入指定賬戶,再由泰國當?shù)剀囀旨瘓F提領一空(車手指靠給詐騙集團提款進而從中獲利的人員),詐騙集團成員各分得3%至4%報酬,換算月薪約3萬泰銖。
另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12日,臺灣檢調(diào)單位查獲18名泰籍嫌犯與7名臺灣嫌犯,并查扣計算機、電話機、泰國金融賬號、電話門號等證物,粗估約上百人受害、詐騙總金額5000余萬元(約合人民幣1100萬元)。
臺灣辦案人員進入機房查緝時,1名身材魁梧泰籍男子當場反抗,共5人合力才成功壓制逮捕,訊后才得知竟是小有名氣的泰拳拳擊手納卡爾,他坦承聽說很好賺,才赴臺學詐騙技術;此外,有1名泰籍女成員疑被共犯取笑“話術太差”,還在臉書中留言嗆聲“你等著瞧,我們再比一次”。
臺灣檢調(diào)單位指出,此案為泰國籍人士赴臺與臺灣詐騙集團合作,設置跨境電信詐騙機房回頭詐騙泰國民眾的首個案例,也顯示臺灣詐騙集團技術與行徑已“名揚島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