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如常的日子,一男子走進了通州一家超市。
“給我拿條煙。”

視頻監(jiān)控拍下一男子在超市中調換商品的過程
“你要什么煙?”
“中華的。”
就在店主轉身找錢時,男子從懷里掏出一條一模一樣的煙,熟練而迅速地做了調換。

視頻監(jiān)控拍下一男子在超市中調換商品的過程
“西鳳酒給我拿一瓶,拿一瓶西鳳。”
“這些230。”
“要230?”
男子表現(xiàn)出對價格的不滿,拿回錢,離開超市。

視頻監(jiān)控拍下一男子在超市中調換商品的過程
這是通州超市行業(yè)協(xié)會會長陳輝(化名)提供給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的一段視頻。掉包者正是近期頻繁出現(xiàn)在北京各中小超市的“惡意”打假人,他們專門拿假貨掉包商家的真貨,隔天再從商家找出假貨,然后以合法打假的名義進行敲詐。
數(shù)年內,活躍于北京中小超市的“惡意打假人”已形成了一個江湖。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的“新消法”實施一年后,2015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審理的消費者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同期增長了10.3倍。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職業(yè)打假人知假買假對案件增長“貢獻”最大。
在嚴格遵守法律的職業(yè)打假行為之外,采用掉包、自帶假貨等非法方式進行敲詐的案例屢見不鮮。合法打假的崛起,客觀上起到了保護消費者權益、凈化市場的作用,而其中亂象,又激起了新的矛盾,導致了超市群體與職業(yè)打假人群體的對立。
一位打假人表示,現(xiàn)在惡意打假越來越多,因為有利可圖。
文| 新京報調查組 盧通 實習生 施錦珍攝影| 盧通
“打假英雄”還是“敲詐刁民”?
掉包香煙是打假中最常見的套路。
在一段超市老板提供的監(jiān)控中,有兩男子進入超市買香煙,售貨員拿出一條紅色香煙放在柜臺上,然后轉身拿別的東西。
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迅速將香煙揣到自己懷里,另一男子從懷里掏出一樣的香煙放在柜臺上。隨后黑衣男子離開超市,疑似出去放貨,回來又要求再買一條。
然后,兩人互換著重復掉包、出門、回來;再要貨、再掉包,就這樣,短短的13分鐘內,他們掉包了六次,最后沒買任何東西就離開了超市。
這還沒完,此后,兩人再次出現(xiàn)在超市,買回之前掉包的假煙,并向超市索賠。因有視頻為證,當然索賠沒有得逞。
不過,這種惡意打假現(xiàn)象,在北京的小超市內時有發(fā)生。
4月10日,昌平某鎮(zhèn)超市突然來了食藥所工作人員。稱有消費者舉報,在超市購買的價值10元的豆奶粉已經(jīng)過期。
老板羅云(化名)一頭霧水,她說“超市每天都會查驗貨架,不該有過期食品”。經(jīng)過現(xiàn)場取證,食藥所工作人員并未發(fā)現(xiàn)消費者所稱的過期奶粉,但發(fā)現(xiàn)其售賣的冬蟲夏草酒存在標識不規(guī)范、花椒大料無等級標注等問題。
接下來幾天,羅云接到食藥所電話,大意是協(xié)調她與舉報人“私了”,金額為1000元。如果不接受“私了”,后果很麻煩:由于被舉報出售過期食品,羅云很可能面臨不低于5000元的罰款。
4月19日,羅云接到通知前往食藥所。她發(fā)現(xiàn),被同一時間舉報的還有其他8家超市。
擺在9位老板面前的有兩條路:要么正常立案接受處罰,處罰金額最低5000元;要么接受調解,自行聯(lián)系舉報人,并賠償舉報人1000-2000元,舉報人隨后撤訴,事情了結。
事后,9名老板組建了微信群。羅云將食藥所給他的舉報人號碼發(fā)到了群里,得到了出乎意料的結果:9家超市的舉報人是同一個人。在與其他同行的交流中他們發(fā)現(xiàn),舉報人在當?shù)爻薪珙H有名氣,遭遇過此人“打假”的大有人在。
羅云和幾位老板意識到,自己遭遇了“職業(yè)打假人”。
“他們進店里都是以普通的消費者的形式出現(xiàn)。”在順義擁有多家超市的王剛,在長期觀察“惡意打假人”的行為后總結出了不同:“一般人進店買東西,一般是拿了就結賬。但是這些人不一樣,進店里翻這翻那。”
羅云回憶,幾位到場的超市老板都有些憤憤不平,認為遭遇了“敲詐”。但如果不接受調解,針對自身被抓住的“短處”,處罰金額又遠遠高于協(xié)調金額。
由于協(xié)調存在一定期限,大家一致選擇了“拖”。
“協(xié)調的期限快到了。”7月6日,食藥所一位工作人員勸說羅云盡快與舉報人聯(lián)系。
工作人員提醒,面對惡意打假人,他們之前拖著不給錢的行為一定程度上是對的,“特別快地賠償,打假人下次會變本加厲索賠。”但如果超過期限仍沒有協(xié)調成功,就要正常走程序立案處罰,要給舉報人做書面回復,罰完錢還要申請獎勵(200-300元),下面一堆事情,非常麻煩。
最終羅云選擇“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