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10月14日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受賄1.23億余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深讀注意到,十一長假過后,從10月9日開始,全國各地法院不斷有落馬貪官公開宣判的消息。從10月9日到14日6天時間內(nèi),就有4名省部級落馬高官被一審宣判,其中3人被判處無期徒刑,1人被判處死緩并終審監(jiān)禁。4人受賄金額最低8600余萬,最高2億。
十一國慶節(jié)前一天,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和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2年。
深讀搜索發(fā)現(xiàn),上述被宣判的這6名官員,其被中紀委通報“雙開”的時間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之間,距其被宣判有兩年左右。
在十八大后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目前一審開過庭尚未宣判的至少有21人,這些人中,一部分被通報“雙開”的時間也有近兩年了。
4天內(nèi)“三虎”接連被判無期徒刑
10月14日,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受賄案,對被告人金道銘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金道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