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男生被控兩宗罪 受審否認強奸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昨日的庭審不公開審理。
新京報記者從參與庭審人士處獲悉,王某受審時承認自己殺害了小姚,但否認強奸罪的指控,他堅稱小姚與自己是男女朋友,對方自愿與自己發(fā)生關(guān)系。王某的辯護律師對王某進行了罪輕辯護,表示王某是在激情下犯罪殺害小姚,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但小姚母親李女士否認兩人是男女朋友,且在案發(fā)前,女兒也曾告訴過母親,王某總糾纏她,“我女兒說很討厭他”。
李女士還向新京報記者講述了一個細節(jié):去年4月份,女兒告訴她,因王某在校內(nèi)造謠她搶了同學的男朋友,感覺名譽受損的她,在教室內(nèi)與王某吵架,其間同學證明王某動手打了小姚,女兒還用手機砸過王某的臉。
據(jù)李女士回憶,案發(fā)次日凌晨,身在山東東營老家的她突然接到女兒所在學校老師的電話,稱前一晚女兒跟同年級男生王某出去后未歸。尋找小姚的老師曾收到了王某的短信,稱他與小姚在一起。李女士于是立即撥打女兒手機,但關(guān)機,“當時就感覺女兒出事了”。
李女士于是連夜從老家趕往北京,到學校時卻被告知,女兒已經(jīng)在教室遇害。
當天的庭審一直進行到下午3點結(jié)束,參與庭審人士表示,庭審全部程序已進行完畢,中間沒有任何休息。在法庭上,王某幾次試圖向小姚的母親李女士道歉,但李女士表示不接受。
公訴機關(guān)認為,應當以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鑒于王某實施犯罪時不滿18周歲,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
■ 追訪
被害人家屬未提賠償要求嚴懲兇手
刑辯專家表示受害者“不諒解”,被告人將失去減輕處罰機會
“案發(fā)那天凌晨,我還在山東東營老家,學校打電話說女兒跟同學出去沒回來,我打女兒的電話也關(guān)機,后來我趕到北京,等來的卻是孩子被害的噩耗……”時隔將近一年,小姚的母親李女士至今仍對當時的情況經(jīng)過歷歷在目。
在女兒去世后的日子里,李女士到處搜集查找資料,請專家對尸體進行鑒定,希望能夠找出更多的真相:“我每天在夢里找女兒啊!”站在北京四月的陽光里,李女士的長發(fā)被風吹得擋住了布滿皺紋的眼眶,以及嘴唇上泛起的一層發(fā)白的干皮。
“案件發(fā)生后,我沒有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我也不需要提,我對兇手不諒解,只希望法律對兇手進行嚴懲。”李女士說。
對于被告人而言,被害方的諒解是法院在判決時減輕處罰的一個重要考量因素,根據(jù)2017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實施修訂后的《關(guān)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zhì)、賠償數(shù)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刑事辯護專家許蘭亭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的案件中,被害人的諒解非常重要,有很多被告人因為被害人不接受諒解和賠償,從而失去獲得減輕處罰的機會而被判處死刑,駕車撞人后刀捅傷者的藥家鑫案和復旦大學投毒的林森浩案,被告人都因此被判死刑。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4-20/820399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