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影像圖
月球地理實體命名活動始于17世紀初期的歐洲,后來轉移到20世紀月球觀測和探測活動較多的美國和蘇聯(lián)。目前,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管理和審批是由世界各國公認的權威天文學術組織——IAU負責。月球地理實體的命名必須遵循IAU的各種規(guī)則和程序,并且任何研究者都有權基于科學研究的需要向IAU申報月球地理實體的命名。繼2010年8月和2015年10月我國分別獲得IAU批復的嫦娥一號和嫦娥三號著陸區(qū)地理實體名稱后,我國于2019年1月第三次向IAU提出了嫦娥四號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申請,并于2019年2月4日獲得IAU批準,三次自主申請命名獲批的月球地理實體名稱共計12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