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1日電 (魏薇)一年一度的個稅匯算清繳工作開始了!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相關納稅人應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3月1日,不少人已經陸續(xù)登錄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個稅匯算清繳,你需要補稅還是退稅?
你是退還是補?
今天(3月1日)是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的第一天,不少網友曬出了自己的個稅匯算結果。有的網友表示,自己要一次性補交1萬多元;有的網友則曬出的申報記錄則顯示,可以退稅2400元。



網友曬出自己的個稅匯算結果 來源:微博和微信
退稅和補稅是如何計算的?國家稅務總局在公告中給出了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其中,綜合收入包括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同時,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如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當然,如果納稅人在2020年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時是單獨計算納稅的,年度匯算時也可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