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1日訊 據檢察日報報道 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可一起多年“剪不斷、理還亂”的家務事,日前因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檢察院的介入,融入法、理、情進行辦理,結果一場官司下來,化解了矛盾,和睦了家庭。
這起由老母親把子女告上法庭的“家務事”,原告是年近九旬的曾某,丈夫去世后一人獨居,靠微薄的撫恤金為生。2014年起,老人多次要求三個子女給付生活費,可是子女們都提出各自的理由推托。多年來,當地司法所三番五次在老人和子女間斡旋調解,都無果而終。
今年3月,廈門市思明區(qū)檢察院民行科干警從司法所了解到,曾某老無所依,準備打官司討說法,法律援助中心也委派了律師。“對于一個母親,上法庭向三個有負擔能力的子女要生活費,是多么地心酸和無奈。”該院辦案檢察官表示,應以法治方式支持這位母親起訴,依法維護老人合法權益,倡導社會公序良俗,傳承傳統(tǒng)美德,弘揚良好家風。
日前,老人在司法所調解員吳姐的攙扶下走向法庭。原告席上,代理律師當庭陳述了曾某的訴求,子女們還是以自身經濟困難或身體條件不好等理由抗辯。在雙方當事人陳述、抗辯后,法庭上響起了檢察官的聲音:“曾某要求三個子女承擔贍養(yǎng)義務的訴求,合情合理合法,應予支持。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檢察院決定支持起訴。”
“于法,贍養(yǎng)老人是法定義務;于理,照料老人天經地義;于情,母愛無價何以為報?”調解在法官主持下進行,檢察官不僅用法理融通心理隔閡,更用情理融化心底堅冰。
“如果母親孤苦伶仃,生活無著,子女何以心安?百善孝為先,切莫子欲養(yǎng)而親不待。贍養(yǎng)老人,善待母親,就從今天開始。”檢察官的話不多,卻句句打動人心。
后面的調解很順利。子女們不再辯解,愧疚之情溢于言表,當場達成協(xié)議。他們承諾,一定履行照料義務,供養(yǎng)老人,決不食言,讓母親安享晚年。
調解結束,人們看到,攙扶母親走出法庭的,是她的子女們。
原文標題:清官也“管”家務事 廈門思明:支持九旬老太打官司討說法
原文鏈接:http://newspaper.jcrb.com/2018/20180421/20180421_002/20180421_002_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