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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單”申請流程圖
已構成四級運行體系
目前,海滄區(qū)已成立了“社會+”民生微實事工作領導小組,由區(qū)分管領導任組長,區(qū)民政局、發(fā)改局、建設局、財政局、農(nóng)林水利局、交通局以及各街道等部門為成員,形成了“社會+”民生微實事工作領導小組協(xié)調(diào)、民政局牽頭、街道負責、村(居)實施的四級運行體系。
項目審批采取分級審批制度:
服務類、貨物類項目使用資金在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工程類項目使用資金在40萬元以下(含40萬元)的,村(居)組織在充分征求掛鉤村居的街道領導、村(居)“兩委”成員、黨員代表、居民代表及老人協(xié)會等意見后,報送街道審批。
街道提交區(qū)“社會+”民生微實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可由村(居)黨委牽頭組織實施。
服務類、貨物類項目使用資金超過20萬元(不含20萬元)、工程類項目使用資金超過40萬元的,超出部分由各村(居)自籌解決。
遵循“誰審批、誰監(jiān)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切實保障專項資金運行安全。
項目專項資金不得用于村(居)組織辦公經(jīng)費、各類獎金津貼以及福利補助等方面的費用支出;嚴禁擅自改變使用范圍、挪用侵占專項資金、利用虛假材料騙取專項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