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假借民間借貸或收購房產(chǎn)之名
實施詐騙、尋釁滋事、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犯罪行為
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
詐騙金額高達(dá)5243210元
社會影響惡劣!
2019年4月23日至8月16日,以蔡某鍵為核心的11人“套路貸”惡勢力集團犯罪分子陸續(xù)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或自行投案。2020年4月2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月15日,廈門中院通過線上開庭審理此案
7月29日上午,
廈門中院通過“隔空”連線看守所,
對本案進行一審宣判。
集團首要分子蔡某鍵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shù)罪并罰,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其余10名被告人中,5名主犯被判處十三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名從犯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對蔡某鍵等四名被告人并處罰金四十萬到七十萬元。

△當(dāng)天上午,廈門中院連線看守所,對本案遠(yuǎn)程宣判
讓我們來看看傳說中的“套路貸”
到底有哪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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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
01、假借民間借貸之名
該犯罪集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行規(guī)”等虛假理由誘騙被害人簽訂空白借款協(xié)議、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及辦理房產(chǎn)全權(quán)委托公證手續(xù),通過實際控制被害人銀行卡及網(wǎng)銀U盾制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惡意墊高借款本金,占有被害人本金利息之外財產(chǎn),并以介紹費等名義向被害人收取費用。

02、假借收購房產(chǎn)之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