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酒駕被抓 “寶馬哥”棄車就逃
去年12月13日凌晨,鄭某在會所跟朋友吃飯聊天,朋友勸酒,迫不得已的他象征性地喝了幾口,他心知肚明,自己是戴罪之身,獲罪原因正是喝酒惹的禍:36天前的凌晨,他跟朋友狂喝了一氣,之后開著寶馬車往回趕,開到東渡路南通路口時,被警察攔下,酒測儀一吹,數(shù)字飆到169mg/100ml,到仙岳醫(yī)院抽血,依然遠超80的標準。之后,他的駕照被扣,取保候?qū)?,等待法院的審判?
想到一個多月前的醉駕,鄭某就不敢多喝。
不過,鄭某還心存僥幸:真會這么衰嗎?一個多月還能被警察抓到兩次?再說了,也就喝幾口,應(yīng)該連80都達不到吧?
酒后,鄭某還是將寶馬車開出會所。
才出會所幾十米,鄭某的心立馬就涼了:又遇到警察設(shè)卡查酒駕。
鄭某硬著頭皮打開車門,跳下車子,很不情愿地拿起酒測儀呼氣,抬頭一看,酒測儀上顯示的數(shù)字正好是80。
這下,鄭某有些崩潰了,他頭皮發(fā)麻,情急之下掙脫警察,扔下寶馬車拔腿就跑。
當天下午4點多,鄭某思前想后,為了爭取寬大處理,他還是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日前,鄭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移送湖里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