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
讓對方摁手印,“不拿錢就坐牢”
男子乖乖跟著楊某某來到超市二樓的辦公室。男子從衣袖里掏出一罐八寶粥、一罐椰子汁、兩根雞腿和幾包小魚干,總價18.4元。
楊某某問:“你準備怎么辦?”男子答:“我沒錢,沒工作,手機也丟了,找不到朋友。”
楊某某拿出一張所謂的“詢問筆錄”,讓對方把姓名、身份證號、偷了什么東西等信息一一寫下來,還摁上手印。楊某某說,不報警也可以,那就要罰款。男子同意罰款,但沒想到楊某某開出的是天價——按所偷東西的總額罰1000倍。所偷東西的總價是18.4元,一共要罰18400元。
而事實上,在超市抓到小偷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私了,一種是報警。所謂私了,一般是按三倍的價格來賠償。
男子沒錢罰,他就用辦公室的電腦登錄QQ聯(lián)系朋友。朋友來到超市,打算用100元“贖人”,但楊某某不同意,那名朋友只得離開。
楊某某告訴男子:“憑你簽的字據(jù)就能讓你坐牢,你趕緊想辦法拿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