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7時左右,在呂嶺路后埔社區(qū)附近斑馬線,車輛直接開過斑馬線,并未禮讓行人。
臺海網7月20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有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這一年半來,廈門交警共抓拍到25100起,日均達近46起,這就是機動車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去年1月19日,廈門有3處地方正式啟用“機動車不讓行人抓拍設備”,專門抓拍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車輛。正式啟用當天的9個多小時內,就有23起機動車因不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而被抓拍,車輛全部為小汽車,且有22輛是廈門號牌。
截至昨天,這些設備剛好啟用1年半,記者從廈門市交警支隊獲悉,這1年半以來,共有25100起這樣的交通違法行為被抓拍到。僅昨天零時至16時,就有24起該類違法行為被抓拍到,駕駛員除了被處以記3分外,還面臨罰款。
據廈門市交警支隊統(tǒng)計,這25100起交通違法行為中,在臥龍路與蓮前西路交叉口處被抓拍到的數(shù)量最多,共有11519起,占總數(shù)的45.89%;前埔西路與蓮前東路交叉口處共有7603起被抓拍到,抓拍數(shù)量位居第二,占總數(shù)的30.29%;洪文與蓮前東路交叉口處共有5978起。
晨報記者了解到,當機動車在靠近斑馬線時,駕駛人在有條件看到行人進入斑馬線但還是未依法減速、停車讓行的話,將被抓拍設備連續(xù)拍下3張照片。
這3張照片能清楚地記錄下機動車在未依法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直接開過停止線和斑馬線的過程。抓拍完后,交警會對采集到的圖片進行嚴格審核,在準確判斷車輛駕駛人有條件觀察到行人進入斑馬線但未依法減速、停車讓行時,才會對駕駛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交警介紹,今年1月1日起,新修正的《廈門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guī)定》正式實施,對該類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0元、記3分。
斑馬線上撞人司機或擔全責
機動車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多次發(fā)生。而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當事駕駛人極有可能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5月17日,李某付駕駛一輛貨車,沿著集美李林村道行駛至國道324線280KM+600M處左轉彎時,與正在通過斑馬線的行人陶某明發(fā)生碰撞,造成陶 某明受傷、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李某付駕車遇行人正通過斑馬線未按規(guī)定停車讓行,該行為與事故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負事故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