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務回應:一切解釋權(quán)歸票務方所有
對此,導報記者撥打了中視傳播微信公眾號上所提供的周杰倫演唱會售票咨詢熱線,先后聯(lián)系到三位工作人員。
其中,一位工作人員稱公司已在微信宣傳上提前標注了搶票時間為“7月5日上午10點22分”,而在這個時間前進入購票頁面的客戶購買的均為測試用票。
在中視傳播微信公眾號7月4日的一條推送中,導報記者看到確有關(guān)于搶票時間上的明確說明。上面所標注的搶票時間是“7月5日上午10點22分”。
關(guān)于客戶的損失問題,工作人員給出的回應是:“相關(guān)費用已經(jīng)全部退回,網(wǎng)絡售票就是這樣,一切解釋權(quán)最終歸公司所有。”
另一位工作人員則表示自己是公司新人,不清楚事件經(jīng)過,并婉拒了導報記者提供公司負責人電話的要求。
“7月5日前一天晚上我們被人入侵,把票掛出去了,后臺還在修復。”最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隨后表示,當前需要接聽的電話很多,并且自己不清楚具體情況,不方便接受進一步采訪。
律師說法:主辦方得有證據(jù)證明是測試票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黎永綠律師:歌迷付了費,履行了作為消費者的義務,那么歌迷就應該有享受觀看該站演唱會的權(quán)利。
“現(xiàn)在主辦方及其票務平臺對此強制退票,理由是該歌迷購買的是測試票,其購買行為無效。對此,從法律上來說,主辦方及其票務平臺應該對這種解釋承擔舉證責任。”黎永綠進一步解釋稱,如果主辦方及其票務平臺無證據(jù)證明這種說法成立,則可視為該歌迷購票合法有效。主辦方應當向購買兩張票的歌迷提供周杰倫廈門站的演唱會服務,否則,應該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