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 卓燕真)近日滿懷期待的汪先生前往網購平臺自提點取貨回家后,發(fā)現包裝盒內配件齊全但并沒有購買的手機。
汪先生花了2299元購買手機,發(fā)現該情況后馬上向商家反映,一直未得到處理。汪先生于5月12日將此事投訴至同安祥平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
執(zhí)法人員于5月14日向雙方了解了情況,商家表示汪先生自提產品的時候,監(jiān)控顯示產品包裝未拆封,不同意汪先生的訴求,除非他能提供更有力度的證據。15日,汪先生通過手機包裝標注編碼在官網上查詢得知該手機已于4月10日被激活使用,顯然4月26日提貨時包裝內無手機。此事商家經過自查核實,表示確實是由于失誤而造成汪先生的損失,同意退款,汪先生表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