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8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同檢/文 陶小莫/漫畫)一分錢沒搶到,被判3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
陳某持刀架在超市老板脖子上索要財物,雖然最終沒有搶到財物,但他持刀傷害了店老板。
近日,經同安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同安區(qū)法院對陳某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某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事件:持刀到超市搶劫店老板
陳某今年20歲,不久前,他帶著水果刀來到同安區(qū)一家小超市“買東西”。
實際上,他只是以購物為由,讓店老板幫忙介紹貨品,然后趁店老板轉身,他沖上前一手勒住店老板脖子,一手拿水果刀架在對方脖子上,索要財物。
店老板用力反抗,還用手抓住了水果刀。陳某將刀抽回時,致店老板受傷,后逃離現場。經鑒定,店老板外傷致右手部分功能喪失,評定為輕傷二級。
不久,警方在陳某的暫住處將其抓獲。他對自己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起訴:沒搶到錢也屬搶劫既遂
近日,同安區(qū)檢察院以陳某涉嫌搶劫罪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陳某在搶劫過程中雖然并未劫取到財物,但致人輕傷,因此其行為屬于搶劫既遂。
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明確規(guī)定,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財產權利又侵犯人身權利,具備劫取財物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后果兩者之一的,均屬搶劫既遂。
同安區(qū)法院對陳某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某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起因:他游戲成癮走上犯罪道路
法庭上,陳某痛哭流涕,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深的懺悔。
陳某身高1.8米,身強體壯。他為何不去找份工作,卻要搶劫?原來,他因“游戲成癮”,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案發(fā)前一天晚上,陳某從暫住處去網吧玩,但錢包掉了,手頭沒錢,他就把手機賣了,然后通宵上網。之后,他回去一覺睡到晚上,醒來時感覺很餓,但身上沒錢了,于是又想著去網吧附近找錢包結果沒找到,他發(fā)現了一把刀,就起了搶劫的念頭,然后拿刀去超市準備搶點錢買東西吃。
提醒
游戲成癮危害極大
檢察官提醒,本案中,陳某為自己的荒唐行為付出了代價,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歷程足以讓家長們警醒。當前,游戲成癮者低齡化趨勢越發(fā)嚴重,網癮的危害性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幫助青少年戒除網癮是每個家長的責任。
世界衛(wèi)生組織在今年發(fā)布的《國際疾病分類》中,加入了“游戲成癮”,并將其列為精神疾病。“游戲成癮”的危害極大,首先,會嚴重影響社交能力,成癮者往往沉浸在游戲的世界里,不愿與人交往;其次,會導致社會能力喪失;第三,認知變得固執(zhí)、偏執(zhí),行為怪異,還會產生嚴重的負面情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