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28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昨晚9點,自然家園的業(yè)主致電本報熱線5589999反映,一輛車駛入車庫時,意外軋死一只未拴繩的貴賓犬,雖經(jīng)民警調解,兩方就賠償問題仍未達成一致。
目擊者
小狗未拴繩 突然被卷入車輪下
記者昨晚來到自然家園小區(qū)時,發(fā)現(xiàn)有不少居民在路上遛狗,大多都沒有拴繩。陳先生目擊了事發(fā)經(jīng)過。他說,晚上7點15分左右,一名女士駕車正要右拐進入小區(qū)車庫,正好撞上過馬路的小狗,小狗當時沒有拴繩,雖然有位女士一直沖小狗叫喊試圖讓小狗躲開,但小狗還是被卷入了車子的左前輪下,女車主并未察覺到發(fā)生的情況,繼續(xù)向前開了一小段路,直到有人呼喊才停下來。
“犬主人”
雖然沒拴繩 但那車開得太快了
李女士自稱是被軋小狗的主人,她說,這只小狗很聰明,從來都不拴繩的。她提出10萬元賠償,她是這么解釋的:“我養(yǎng)了她整整6年,這期間花費了多少心血,是錢能衡量的嗎?對于我來說,這只小狗就跟家人一樣,對我來說是無價的。而且對方一直不道歉,雖然我沒拴繩,但是她的態(tài)度真的讓我很不舒服。”
李女士說,事發(fā)很突然,主要是車子開得太快了,才會讓她的小狗沒反應過來被撞上。“當時我站在車庫的左邊,小狗跟在我后頭跑,看到車子時,我大聲叫喊,但小狗還是被卷入車輪下了。我最不滿的就是車主處理事情的態(tài)度,如果當時她積極一點,小狗一定會有救的”。
女車主
當時處盲區(qū) 合理賠償愿意承擔
“軋到小狗時我一點感覺都沒有,而且當時處在盲區(qū),根本看不到,否則我一定會剎車的。”車主林女士說,“至于李女士說我的車速過快,那是不可能的,入口處有石墩,進車庫根本開不快”。
林女士說,在李女士的叫喊中,她才意識到車子軋到東西了。“聽她說我軋到小狗了,我很怕血,直到李女士將小狗抱起來,看到狗身上沒血我才敢下車。”對于李女士指責她“態(tài)度不積極”,林女士是這樣解釋的。
林女士表示,她也有養(yǎng)狗,能理解李女士的心情。“我愿意在合理范圍內做出賠償,對于李女士提出的索賠金額,我無法接受”。
雖然經(jīng)民警調解,但雙方就如何賠償未能達成一致。李女士表示,她打算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說法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羅億洋律師說,本案系一起因財產(chǎn)損害引起的糾紛,車主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要綜合當事雙方的過錯考慮,例如車主是否車速過快,是否已經(jīng)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犬主人是否對自己的犬只進行了適度的防護管理,比如是否栓狗鏈等。至于賠償數(shù)額,犬主人應該提供與犬的權屬關系證明,以及證明犬價值的相應材料。
